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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盐酸采购项目

日期:2026-09-17    点击:3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年度盐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盐酸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盐酸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DCG2026-050

3.预算金额及数量:

1)预算金额:时价货物采购,货物原料不参与投标竞争,货物原料按供货当期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基准价据实结算。

2)计划采购数量:计划使用量1500吨/年(本使用量为预估年使用量,最终以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订货量为准,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盐酸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将服务于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再生水厂。

4.2 具体要求

4.2.1 时间要求:供货期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4.2.2 供货要求:

4.2.2.1 盐酸计划使用量1500吨/年,用于调节pH值,清洗MBR、超滤、纳滤、反渗透膜等。本使用量为预估年使用量,最终以我公司实际订货量为准,我公司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另,各厂根据实际需求下达供货订单,订单货物总量存在整车发运和非整车发运两种可能性,本阶段无法预先确定实际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4.2.2.2 各再生水厂分别位于包头市各区(供货地点如下表),各厂具体订货数量、交货地点、到货时限以我公司/各厂的订货通知为准,须在接到订货通知后根据各厂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验收。

 

序号

地点

地址

1

包头市稀土高新再生水厂

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红旗大道以南、长风路以西,双良企业南侧

2

包头市西郊污水处理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郊污水处理厂

3

包头市九原再生水厂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纬四路北侧、纬三路南侧、规划经八路东侧,现状乌拉山水泥厂西侧。

 

4.3 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工业用合成盐酸》GB/T 320-2025表1中的指标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总酸度(以HCl计)/%

≥31

2

铁(以Fe计)/%

≤0.002

3

灼烧残渣/%

≤0.1

4

游离氯(以Cl计)/%

≤0.008

5

硫酸盐(以SO42-计)/%

≤0.03

 

4.4 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我公司要求,我公司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数据误差±5%范围内),将扣除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作为违约金。

4.5 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若发生两次及以上药剂抽检不合格,或因药剂质量导致出水水质不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累计2次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全部合同,且有权扣除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我公司有权继续追偿。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单位须为药剂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

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提供在供货期范围内的制造商的直接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或销售合同,同时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盐酸或第8类腐蚀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委托运输合同或协议以及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盐酸或第8 腐蚀品)。

4.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酸度(以HCl计)、铁(以Fe计)、灼烧残渣、游离氯(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等指标、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等分析等;报告检测内容需应检尽检,不得缺项、遗漏;样品各项指标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出厂标准,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5%范围内);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未按要求提交样品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实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投标处理。投加实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资格要求第2项内容)

4.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提供在供货期范围内的制造商的直接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或销售合同,同时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含盐酸)等;(资格要求第2项内容);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盐酸或第8类腐蚀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委托运输合同或协议以及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盐酸或第8 腐蚀品)。(资格要求第3项内容)

6.药剂检测报告(资格要求第4项内容);

7.网站查询截图(资格要求中的第5、6、7项);

8.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9.授权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10.提交的药剂样品应平均分为5份( 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50毫升,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注:本项目药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接受普通快递、普通物流邮寄样品。投标人可授权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自驾送样,也可委托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正规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承运样品,一切运输合规手续、包装、运费、安全责任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自行落实危化品运输相关许可、合规包装、应急防护材料,若因运输不合规被扣或无法按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样品检测资格,若样品破损泄漏,则不予安排检测。)

9.现金:810元检测费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6年0917下午1730起至2026年0924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 地点: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3层1308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1409:30

(二)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nmgcqjy.ejy365.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场所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72-3312966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许工        

   话:0472-5889217     

   箱:nmgxzd@126.com            

 

2026年0917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