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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HB-2026-T01)ZJNMG-ZCGC-20260914
采购人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采购内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2 最高限价:详见公告附件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项目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2.5 工期:详见公告附件
2.6 安全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3.7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10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1份。(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采购项目者,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进行注册,未注册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
4.2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采购、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平台联系方式:首页一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 2026年09月21日23时59分59秒。
4.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9时30分
解密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10:00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6.3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远程询问:供应商无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方式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首页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招标费用
9.1 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9.2.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提示: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张智博
联系电话:0471-6229832
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9832
异议受理邮箱:zjnmg258@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 系 人:巩小燕 董少敏 唐燕娇 蒿鑫 苏娴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邮 箱:zjnmg258@126.com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采购申请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项目地点 | 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份) | 采购人实施单位 |
1 |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 询比采购 | 330021757400020 | 2号路及9号路道路边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 157.869119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呼蓄电站2号路及9号路
| 1 | 呼蓄公司计划工程部 |
注:工期、项目地点以公告附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