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10月施工采购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WJ-XG-202602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10月施工采购询比采购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10月施工采购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明细表
4、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框架服务期限: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明细表
6、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明细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7、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专用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表
三、询比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 ,扫码签章 ,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 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3、采购文件售价:0元/标段
四、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1月05日~2026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6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477-4298902
异议受理邮箱:1422289059@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曹海明、赵蓓、钱晓芳、李艳飞
电 话:15147105442、18847519030
电子邮件:bjzwj2023@163.com
2026年11月05
附件:采购明细表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7年度综合类大中小修及零星维修施工框架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数量 | 工程概算总价 (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预计完成时间 | 工期 | 专用资格要求 | 拟采用采购方式 | 备注 |
|
1 | 综合事务中心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7年度综合类大中小修及零星维修施工框架 | / | 2 | / | 100% | 2027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1、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住建部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在本企业注册;同时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 询比采购 | 本项目入围家数为2家,分配比例:入围第一名60%,入围第二名40% 预估发生额为260万元 |
|
| 总计 |
|
|
|
| 100% |
|
|
|
|
|
|
注: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及评标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人系统内经济标文件中显示的限价是预估发生额 , 请投标人以标段划分表为准进行报价 。
二、预估发生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该数据用于系统内设置框架协议金额(目标值),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 ,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