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欢迎您! 会员中心
客服 400-0471-212 投诉 0471-3473049 清欠投诉 0471-3473043 在线咨询

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11-05    点击: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Y-NMZB-2026-228

2.2项目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

2.3项目概况:净水厂位于包头市小白河防凌应急分洪区西侧黄河大坝以北,包括水处理建(构)筑物、输配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

2.4招标内容: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清单)。

2.5预算金额:112958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专项至少包含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②建筑节能、③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④钢结构、⑤地基基础、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⑦市政工程材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质〔2026〕60号),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专项资质和其他专项资质中应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受委托检测机构应当与受检工程在同一盟市(包头市)内,并满足送检试样的流转环境和时效性要求。检测机构与受检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者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等,如参股、联营、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关系;

3.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被执行人;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拟承担的检测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量、合同金额占比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按照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其他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8)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4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楼开标室。(地图可搜索“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收取:(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投标人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投标人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投标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5号 

联 系 人:周志伟 

电     话:0472-5326451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 系 人:李紫薇

电    话:0472-5199098-806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