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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11-02    点击:7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H-2026-0032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备注

第1标段

2026年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

拟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3000000.00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

2.6.1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规;

2.6.2本次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升级技术服务,须严格贴合招标人现有数字化平台架构标准,兼容原有系统模块、数据结构及业务逻辑,确保升级内容无缝对接、整体系统稳定兼容。所有优化升级功能模块完整可用、流程逻辑清晰、数据联动准确高效,全面实现各业务环节互联互通、闭环管控。服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数字化建设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及安全合规要求,系统运行稳定、操作便捷、可视化展示直观,数据统计精准、溯源完整、全程留痕。服务过程须全程规范可控,交付成果齐全、文档完整,完成功能升级、调试优化、问题整改、操作培训及交付验收全套工作。

2.7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2.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中标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3.4具有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如为非企业法人无法查询的,此项无须提供)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 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⑦投标人违反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项目要求。且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以上3.1—3.5项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文件内不同证照关键信息不一致且属于企业信息变更情形的,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附带有效变更文件,清晰说明变更时间、变更事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变更佐证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满足资格要求或未对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9日上午9:00-下午17:00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

(2)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缴纳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3)投标人须凭CA证书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需要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办理,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

(4)有关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均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进行咨询。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集中解密开标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3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邮寄1份已装订成册的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必须为彩色,内容与上传系统一致),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收件人:赵灵燕,收件人电话:0471-5223673/15184704085。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需要)、开标记录表在线签字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进行咨询。

6.5依据中招联合平台出具的围串标分析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仔细甄别,若投标文件存在同一IP或同一硬件特征码或同一上传硬件信息等情形则视为围串标情形,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6.6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

6.6.1视为围串标。在开、评标过程中,经确认存在下列围标、串标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直接列入“蒙通养护”黑名单,为期两年。

视为围、串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修改、加密或上传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记录的网卡(MAC)地址、中央处理器(CPU)序列号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电子签章)相互混装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6.6.2疑似围串标。疑似围、串标。对于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后拟否决投标处理。

疑似围、串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a.工商注册信息(地址、邮箱、联系电话等)一致;

b.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等公司主要人员存在重复;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字体、排版、技术方案内容高度一致;

d.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缴纳时开具保函的机构相同且保函号码异常连续;

e.不同投标人提供的信誉查询截图中显示网站登录手机号一致;

f.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g.投标文件为同一作者;

h.其他疑似围、串标情形。

6.7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 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场所服务费要求

8.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提示: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项目编号”,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9. 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71338281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471-338297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赵灵燕、刘媛媛

联系电话:0471-5223673/15184704085

电子邮箱:zszbsanbu@126.com

 

                                        

                           2026  年   11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