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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食堂零星维修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6-09-16    点击:3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食堂零星维修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HZB-FW-202605044)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食堂零星维修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询比采购,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食堂零星维修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询比采购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框架服务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01日。

2.3、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报价方式

投标限价

框架期预估金额(万元)

框架有效期

1

2026年配送中心及餐厅零星维修(不动产)

1

折扣报价

100%

8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01

2

2026年配送中心及餐厅零星维修(动产)

1

折扣报价

100%

7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0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 互用资质、业绩。

3.1.3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3.1.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 ”,“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1.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 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1.7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1.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一:2026年配送中心及餐厅零星维修(不动产)

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11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二:2026年配送中心及餐厅零星维修(动产)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活动。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9239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

注:①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2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中标金额(万元)/费率/类型

工程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计算标准*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成交供应商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btgdgswzgyc@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