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积水区域应急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HHHT-SG-260050
一、招标条件
本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积水区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7.48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积水区域应急治理工程
2.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DN1400污水管道108m,采用顶管方式连通呼准路东侧DN1400与西侧DN1600污水管道,解决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处污水冒溢、积水问题,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4.招标内容: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5.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 HCHHHT-SG-260050-01 |
标段名称 | 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积水区域应急治理工程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138.06236万元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新建DN1400污水管道108m,采用顶管方式连通呼准路东侧DN1400与西侧DN1600污水管道,解决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处污水冒溢、积水问题,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编号 | HCHHHT-SG-260050-02 |
标段名称 | 呼准路西辅道南三环桥北积水区域应急治理工程监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2.734万元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方式:
邮箱获取。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13948711199@139.com并电话告知。每页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完整的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报名资料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上午9:30
开标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二楼
七、其他
(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ygcg.ejy365.com/);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4)有效的人员资质证书;
(5)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7)近三年企业及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注:1、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按要求发送的文件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四)场所收费的标准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
联系人:赵宸
电 话:0471-461061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联 系 人:刘京海
联系电话:0471-46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