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业基地B、C、D钢结构厂房屋面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特色产业基地B、C、D钢结构厂房屋面修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NMZB-2026-114
2.2 项目名称:特色产业基地B、C、D钢结构厂房屋面修缮工程
2.3 招标范围:特色产业基地B、C、D钢结构厂房屋面修缮工程,共涉及17栋厂房,其中:B类厂房12栋,每栋屋面面积为1696.46㎡;C类厂房1栋,屋面面积为9075.93㎡;D类厂房4栋,每栋屋面面积为2437.88㎡。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投资:39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已换领资质证书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如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2023 年 1 月 1 日起,无个人签名、不显示注册有效期的证书失效。②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做要求。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14:30-17:00时,请把获取文件登记表盖章扫描成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 ,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文件登记表需包含以下内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5.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4场所服务费: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场地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所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 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地图可搜索“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孔燕燕
电话:0472-6866820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李娟娟
电话:0472-5199096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