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日常检修-机动费220kV佳园变等33座变电站遥视信号接入辅控主站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日常检修-机动费220kV佳园变等33座变电站遥视信号接入辅控主站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单源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日常检修-机动费220kV佳园变等33座变电站遥视信号接入辅控主站项目单源直接采购
1.2采购编号:HG202608-210;
1.3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拟采购申请事项: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呼和浩特供电公司《采购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1.6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信息通信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HG202608-210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日常检修-机动费220kV佳园变等33座变电站遥视信号接入辅控主站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 113355 | 修试管理处 |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注:若现代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ECP2.0)平台的服务时间与本采购公告中服务时间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中服务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 ,扫码签章 ,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 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7月17日~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
解密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1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8、解密方式及协商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到周五8:30-18: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9、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3)场所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①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②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③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开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曹工、朱工、赵工
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联系电话:0471-6943714
异议受理邮箱:hhhtwzgyc@163.com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