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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6月生产应急技改物资询比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6-07-20    点击:4

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6月生产应急技改物资询比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GS-2026-WZ-034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6月生产应急技改物资询比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6月生产应急技改物资询比采购项目

2.2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需求明细表。

2.3交货时间:详见需求明细表。

2.4交货地点:详见需求明细表

2.5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表(采购申请号、物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单价等)。

序号

标段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标段号

1

电流互感器

1

66000.00

H1:电流互感器(66000)

2

蓄电池组

1

230000.00

H2:蓄电池组(230000)


合计



296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

3.4在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询比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H1、H2供应商需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0日起至2026年07月28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采购->投标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平台方式: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7月20日-2026年07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8日上午09:01(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上午09:31(北京时间)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s://www.nmcqjy.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采购费用:

8.投标及采购费用:

8.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8.2 产权场地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8.2.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8.2.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九、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责任人:王工

异议受理电话:18147621397(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727795372@qq.com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二连路3号民禾物流园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赛汉路荣华苑7号楼商铺7-01室

联系人:向忠海、仲桂燕、裴文东、白雪莲、马振伟、张晓林、高森

联系电话:0479-8289588(投标相关问题请拨打此电话)

邮箱号:4633780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