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6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6)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dcg-2026-105)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6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6)采购(采购编号:wdcg-2026-105)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采购文件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7日—2026年07月28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询比报价(万元) | 质量(真实性承诺) | 工期 (交货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综合排序) |
wdcg-2026-105-2 | 家具 | 第一 | 滨州凯飞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33.592875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内蒙古拓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4.550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第三 | 内蒙古鲁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4.150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wdcg-2026-105-4 | 工具1 | 第一 | 山东欣泰阳科技有限公司 | 86.22518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山东辉华电器有限公司 | 87.465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第三 | 河北乾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87.551244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四 |
wdcg-2026-105-5 | 工具2 | 第一 | 众美电气(南通)有限公司 | 79.692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山东辉华电器有限公司 | 79.7882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第三 | 内蒙古泰力科技有限公司 | 82.742075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09月02日前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标段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wdcg-2026-105-1 | 江苏展帆电力工具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山东中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泰州市华电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wdcg-2026-105-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旭升照明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温州市大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wdcg-2026-105-4 | 湖南远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山东七洲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滨州正创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石家庄益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wdcg-2026-105-5 | 湖南远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山东七洲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滨州正创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cbywm@126.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547170486、15124721210、15394715710、17684841563、13171004390(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4-8855527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天府花园四期3号写字楼1211室
联 系 人:申俊杰 何磊
电 话:18547170486、15124721210、15394715710、17684841563、13171004390
电子邮件:hcbywm@126.com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