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6年11月第一批各类服务框架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TWHDY2026-17(FW-08)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6年11月第一批各类服务框架项目 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6年11月第一批各类服务框架项目
2.2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3服务期限(框架有效期):详见公告附表
2.4服务地点:乌海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近年(投标截止前三年)未因骗取成交/中标、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指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7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开展招投标活动。
4.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采购文件下载成功。
系统运维联系方式: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6日23时59分59秒。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5.5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01~09:31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2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6.4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list/list-only/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1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点击【参与投标】,下载手册。
6.5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运维联系方式: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周一至周五 8:30-18: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九、招标费用
9.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9.2场所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开票联系电话:0471-3473014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1号
联系人:张佳馨
联系电话:0473-6112669
异议受理人:张佳馨
异议受理人电话:0473-6112669
监督电话:0473—6112014
异议受理人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通用时代广场B座1107室
联 系 人:卢芳 侯清 朱爱飞 党娜 李荣
联系电话:18847395808 18847395809
邮箱:nmgytdl@163.com
附件一:标段明细表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 | 服务期限(框架有效期) | 框架预估金额(元) |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 分配原则 | 资质要求 | 备注 |
一标段 | 乌海供电公司广告宣传视频制作 | 100% | 本框架协议招标期限为2年(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600000 | 2 | 各50% |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从2023年1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一份,提供合同、成果交付证明,合同还需提供配套发票,发票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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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乌海供电公司2026年档案规范化整理迁移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 | 1 | 乌海供电公司档案数字化服务 | 15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150000 | 1 | 100% |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须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2、供应商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提供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从2023年1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配套发票,发票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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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海供电公司档案库区资料搬迁服务 | 整理 | 15元 | 500000 | 1.整理:按照制度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库区档案盘点。 2.条目录入:将条目录入现有档案管理系统。 3.上架、换盒:包含RFID贴标定位,部分破损档案盒更换。 4.搬迁:旧档案室的全量迁移,并提供包装箱。 |
条目录入、上架换盒、搬迁 | 5元 |
合计(元) | 15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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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乌海供电公司2027年度职工通勤大巴购买承运服务 | 9.5元/km | 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580000 | 1 | 100% | (1)供应商需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相关服务业务的单位; (2)供应商需具有国家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单位需具有至少2辆车龄为8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8年)以内45座以上的客车,车辆须为本公司自有车辆,并提供每辆车的《行驶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供应商单位需有至少2名驾驶员,驾驶员须为本公司员工,需提供驾驶证(A1级别)及驾驶员员工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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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估金额为预测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采购人对实际发生业务量的承诺,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的业务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