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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政策智能理解与战略决策支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日期:2026-10-21    点击:13

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政策智能理解与战略决策支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WNMG-2026-104)

本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政策智能理解与战略决策支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政策智能理解与战略决策支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扩展描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项最高限价(元)

标段最高限价(元)

1

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政策智能理解与战略决策支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技术服务费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采购人指定地点

603600

2603600

软件开发购置费(服务)

2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大模型政策智能问答系统或大模型知识智能问答系统或决策驾驶舱或人工智能问答相关的研究或开发实施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开展招投标活动。

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解密时间:开标后60分钟内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解密方式及询问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询问: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解密及确认工作,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恒盛广场D座1604室

联 系 人:黄瑾、邵琦、甘伟、黄春、陈薪伊、杨豪杰、梁辉仲、高仟、郭晋义、郑慧强

联系电话:15598081252、13081512460

邮    箱:ziwennmg2025@163.com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104采购公告(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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