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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日期:2026-09-03    点击:48

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腾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包头市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二、招标编号:XY-FW-2026-02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包头市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竞价获得九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16210个停车位(包括路侧停车位6148个、路内停车位8188个、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停车场停车位1874个)的25年的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对16210个停车位和停车管理系统及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智能化系统建设,涵盖前端感知设备安装,根据场景配置高位视频抓拍单元 NB-IoT地磁、路牙机、出入口道闸、雷达、安防摄像头等设备;平台系统建设,搭建停车运营平台和停车监管平台,配套云存储及网络安全体系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包括车位划线、地砖修提升补、监控机箱、供配电等。

四、预算金额:7380.00万元

五、最高限价:7380.00万元

六、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道路工程(含)以上资质

②服务单位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七、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有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道路工程(含)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单位信息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9)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注:

10)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八、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03日(下午17:00)-2026年9月10日(下午17:00)

(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A座8楼807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腾晟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金创总部经济园金创大厦7楼

联系人:马新越

联系电话:0472-6892607

招标代理名称:内蒙古鑫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北侧紫晶苑小区C段10号

联系人:卢艳清

联系电话:0472-7900543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三、注意事项

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收取:(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地费收取:(1)0.5天:09:00-14:00或14:00-19:00,按500元/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地费。(2)1 天:超出0.5天时间1小时及以上,按1000元/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地费。(3)超过 20:00的,每超出1小时(含)增加200 元。(4)多成交人项目:由该项目所有中标人平均承担场地使用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场地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所服务费、场地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