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7-2028年基建工程环境评价验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DL-ZB26-ALS37)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7-2028年基建工程环境评价验收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的委托,就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7-2028年基建工程环境评价验收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7-2028年基建工程环境评价验收框架采购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7-2028年基建工程环境评价验收框架采购项目;
(3)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报价方式 | 项目单位 | 服务期 | 资金来源 | 备注 |
环境评价验收框架 | 1 | 折扣率报价 | 工程建设部 | 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工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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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入围家数:3家。
(7)分配原则:本项目入围单位首批次项目按照入围排序依次分配,后期分配项目将依据首批项目完成情况,及招标人相应考核办法进行分配。
(8)服务地点:阿拉善盟。
(9)预估金额为500万元,预估金额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合同为准。
(10)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对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生态环境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备案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挂网的各类招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招标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采购管理->招标采购->投标管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投保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管理->招标项目->投标管理->获取投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投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投标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连 APP 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A 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 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 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22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6年09月22日上午9:00-09:30
(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商务、技术、经济标为一次性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二次操作。)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6.3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list/list-only/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1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点击【参与投标】,下载手册。
6.4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招标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连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 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招标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九、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场所费用: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人:阿拉善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83-398288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喜悦广场写字楼C座2003室
联 系 人:高心如、高凡雅、张媛
联系电话:18247127925、18804838366、18847466368
邮 箱:fzzb2025@163.com
十一、行业监督及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和投诉联系电话:0483-3982105
监督电话:0483-398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