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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棋盘井项目部2026年零散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11-06    点击:5

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棋盘井项目部2026年零散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32-2647H72E1535)

1. 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棋盘井项目部2026年零散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棋盘井项目部2026年零散物资框架采购项目

2.2本次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3框架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交货时间:接到订货通知后7日内货到现场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共3家供应商入围,采用均衡分配供货金额原则,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能力、成交价格、售后服务质量,以及《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考核结果,调整供货分配量;对于运输成本较高的物资,可按照供应商区域就近原则进行分配。

在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积分制考核的基础上,对首次出现不承接订单、供货质量不达标、不配合售后服务以及不响应采购人正当要求等情况的入围框架框架商,将予以书面预警;若二次出现上述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立即解约

2.6采购内容:

包件名称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框架服务期

采购方式

入围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项目单位

备注

包件1(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

1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批

1

1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询比

采购

3

接到订货通知后7日内货到现场

项目部指定地点

棋盘井项目部

项目实际交货时间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ECP系统内填报的交货日期仅为系统填报信息,存在与现场实际需求不符的可能性,不作最终履约依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及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7.供应商需具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

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

10.1各包件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零散物资框架材料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订货通知书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订货通知书,以及其配套发票和发票查验截图为准。注:如业绩为框架协议,则按照框架协议下的每个订货通知书为一个独立业绩计算。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活动。

4.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采购、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4.4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 中招互连

4.5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6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17:00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

5.2递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6.截标及开标时间: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1月06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09:30

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

商务技术标、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

商务技术标、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至2026年11月12日10:30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7.响应保证金及采购费用:

7.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7.3.1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7.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7.4.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开票联系电话:0471-3473014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投标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157048642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高东胜区金色阳光大酒店

联系人:迟岩、滕博君、谷华、王智辉

电    话:13613519946、13613516499、18648489245

电子邮件:136135164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