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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6-2027年配电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30    点击:12

包头供电公司2026-2027年配电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HW-202605053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6-2027年配电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2027年配电维护材料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

2.2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

框架货物类别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标段估算金额(元)

备注

1

20kV及以下电缆

3

3,208,857.73


2

2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

2

1,004,756.00


3

0.4KV绝缘导线、橡皮线、防老化线、地埋线、集束导线

2

922,800.00


4

电缆附件

3

2,438,787.00


5

隔离开关

1

300,960.00


6

熔断器、跌落开关及配件

1

391,524.00


7

快速熔丝

2

2,558,900.00


8

10kV及以下避雷器

1

400,400.00


9

10kV柱上断路器

3

2,700,000.00


10

电缆分支箱

2

1,271,407.75


11

瓷绝缘子

1

418,400.00


12

防鸟害材料

4

1,905,085.00


13

标准金具

2

594,733.50


14

防污涂料

3

1,863,675.00


15

绝缘类材料设备

3

2,921,247.50


16

配电自动化终端

4

5,041,420.00


17

安全带电工器具

2

966,720.00


18

多源在线电源模块

1

1,518,000.00


19

10kV避雷器及绝缘子一体装置

2

600,163.20


20

配电其他材料

3

1,469,956.65


分配比例:签订框架协议后,根据入围单位的排名顺序,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具体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说明:①本项目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②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

2.3、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供货周期:根据设备材料的生产周期,供货周期为采购订单下达后15日内。

  2.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 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 ”,“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 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一: 20kV及以下电缆

①投标人须为电力电缆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20KV(大于等于此电压等级均可)电力电缆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二:2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20kV(大于等于此电压等级均可)架空绝缘导线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三:0.4KV绝缘导线、橡皮线、防老化线、地埋线、集束导线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四:电缆附件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还未办理新资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标段五:隔离开关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六:熔断器、跌落开关及配件

①投标人须为熔断器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熔断器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七:快速熔丝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快速熔丝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所提供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标段八:20kV及以下避雷器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交流避雷器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九:10kV柱上断路器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10kV(大于等于此电压等级均可)柱上断路器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电缆分支箱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电缆分支箱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一:瓷绝缘子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瓷绝缘子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二:防鸟害材料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两种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三:标准金具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四:防污涂料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绝缘涂料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还未办理新资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标段十五:绝缘类材料设备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本标段至少三种产品(必须包括自融带、绝缘罩、绝缘护套)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六:配电自动化终端

①投标人须为站所终端(DTU)及馈线终端(FTU)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站所终端(DTU)及馈线终端(FTU)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还未办理新资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标段十七:安全带电工器具

①投标人为安全带、绝缘手套、安全帽、绝缘绳的生产制造商,若提供的为进口产品可不为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安全带、绝缘手套、安全帽、绝缘绳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所提供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设备材料若为要求检测产品,均应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标段十八:多源在线电源模块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多源在线电源模块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十九:10kV避雷器及绝缘子一体装置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二十:配电其他材料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②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所提供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设备材料若为可检测的设备材料,若招标人有需要均应向招标人提供同类设备材料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注:报告自行提供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认定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4.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3日23:59:59。

说明:1、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00

注:①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人须对商务技术经济标全部解密成功后才能视为解密成功。两步开标项目,第一步评审时只能看到商务和技术标标书,待商务技术初审合格后,且相应流程结束后,经济标标书自动导入进评标系统。

②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707764)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类型




费率

工程

货 物

服 务

中标金额(万元)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计算标准*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F。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btgdgswzgy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