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分公司2026年固定投资和应急投资电网基建项目文物考古勘探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FW-2026050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包头供电分公司2026年固定投资和应急投资电网基建项目文物考古勘探技术服务招标项目,资金情况已全部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分公司2026年固定投资和应急投资电网基建项目文物考古勘探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分公司2026年固定投资和应急投资电网基建项目文物考古勘探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
(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若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3入围框架数量及服务期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 报价方式 | 预估金额(万元) | 框架有效期 |
1 | 文物考古勘探技术服务 | 2 | 折扣报价 | 600 |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信誉要求:
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4.2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竞标;
4.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专用资格要求:无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5.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3日起至2026年0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5.5绑定CA证书: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3月25日9时00分。
6.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6.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6.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
7.1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3月03日~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2026年03月25日上午10:00
注:①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十、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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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工程 | 货 物 | 服 务 |
中标金额(万元) |
500 以下 | 1.2% | 1.5% | 1.5% |
500-1000 | 0.8% | 0.8% | 0.5% |
1000-5000 | 0.5% | 0.5% | 0.3% |
5000-10000 | 0.3% | 0.25% | 0.1% |
10000-50000 | 0.1% | 0.1% | 0.0%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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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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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计算标准*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F。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电话:0472-3652017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2-365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