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集中采购(变电站断路器本体检修单源直采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集中采购(变电站断路器本体检修单源直采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定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集中采购(变电站断路器本体检修单源直采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2.2项目编号:CJ-2026-1(10-15);
2.3采购内容及拟采用供应商: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需求明细表(附件一);
服务地点:详见采购公告需求明细表(附件一);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需求明细表(附件一);
拟采用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需求明细表(附件一)。
申请理由: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Q/ND 21102 0102-2023)中的5.5.6条,本项目符合单源直接采购要求。
注:以上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事项:
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5.2本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开展招投标活动。
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2月04日起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6.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7. 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2月04日~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需通过此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查看最终经济标截标时间,并进行解密操作。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9.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10. 采购费用:
10.1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10.2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汇金道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71-6229968
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782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ehvzbb@vip.163.com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汇金道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