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择合作方出资新设公司(所属包钢厂区洗煤厂)项目
上传时间:2021年06月01日 [关闭窗口]
一、项目概况
包钢洗煤厂位于昆都仑区包钢河西工业园区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西侧,资产归属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洗煤系统始建于50年代末,占地面积约28.65万平方米,生产、办公设施完善。2016年开始,因来煤质量不稳定,精煤收率持续下降,加之副产品价格下行、肝石滞销,生产成本高等原因,该生产系统停产闲置至今。该洗煤厂原煤洗选处理能力为150万吨/年,系统工艺为“全重介+浮选”,该工艺洗选效率高,适应煤种能力强,入洗范围宽,可有效控制精煤灰分。
本项目包钢矿业以上述土地、设备、厂房等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与合作方组建新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828.84万元人民币。其中包钢矿业出资资产的评估值为3482.71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1%;浩通能源以现金5000万出资,其中3346.13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49%,其余计入新公司的资本公积。
二、项目操作核心亮点分析
1.合资新设作为与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等同样重要的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形式,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操作引入非公社会资本,是产权市场助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践,充分体现了产权市场发现价格、发现投资人,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该项目的成功操作,一方面盘活了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管理及技术的问题,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新公司设立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新公司打下了阳光规范的基础,为日后资本化运作奠定了基石;通过优势互补,优化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新公司后续实施市场化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包钢矿业通过中心创新设计的“公开推介+邀请+评审+谈判”的遴选方式,最终在三家报名登记的意向投资方中确定了内蒙古浩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最终投资方。
3.中心为包钢矿业提供了包括前期咨询、推介撮合、投资方择优方案设计、交易流程设计服务等各版块的专业服务,为后续服务自治区其他国有企业以出资新设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出一种新的模式。
三、对各方主体的意义
1.通过实力较强、资源较为广泛、行业经验丰富的投资方的参与,补足了包钢矿业的短板,实现优势互补,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2.闲置资源有效利用盘活了国有资产,投资方的报价充分检验了国有资产的价值,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公开选择合作伙伴的方式,为包钢矿业规范合规的进行投资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降低后续发生投资追责的概率。
4.包钢矿业、浩通能源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依托包钢矿业已有的厂房、设备和包钢集团的市场资源,有利于推动新公司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跨域式发展。
5.对于交易中心而言,是创新服务自治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益尝试,打开了出资新设服务模式的新局面,有利于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规范结合,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新的思路,后续也将为其他国有企业出资新设的混改模式提供良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6.各种形式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中心的具体工作而落地,是对监管部门工作的有力推动。中心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信息发布和推广平台,功能不仅仅局限于信息发布和传统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在做好传统的国有业务基础上,中心有能力将包括改制重组咨询、出资新设等各类创新业务落地,将不负于监管部门所赋予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