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产权交易市场如何才能叫好又叫座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16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1238 [关闭窗口]

   2010年5月10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内蒙古矿业权交易有限公司62%国有股权转让网络竞价会上,笼罩着紧张而热烈的气氛。从竞价开始到结束,短短48分钟的时间内,参与竞价的3位竞买人经过176次角逐,最终以125万元成交,比起始价37.2万元高出87.8万元,增值率高达336%。此次交易成为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以来,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价次数最多、增值率最高的双最项目。

  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交易,让内蒙古矿业权交易有限公司62%国有股权的价值得以充分发现,买卖双方取得了双赢。据了解,今年前11个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增值转让的国有产权就达61宗,成交金额10.16亿元,平均增值率达19.58%,增值总额为1.66亿元。

  毫无疑问,各类产权进场交易,可以有效地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然而,在我区,通过进场交易转让的产权比例仍然很低,大部分企业甚至对“进场交易”这个词都很陌生,特别是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进场交易这项国家的制度性建设更是知之甚少。

  机构已经建立,交易业已展开,拥有相对健全的交易体系和先进网络交易平台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已成交业务254宗,成交金额达76亿元,涉及资产总额343亿元产权交易是指财产所有者,将其资产所有权或经营权全部或部分有偿转让的一种经济活动。产权交易市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制度性产物。伴随着上世纪80年代我国第一次股份制改革的浪潮,产权交易所应运而生,为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置和流转提供专业服务。2002年12月24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也在当时的国资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正式设立。

  据了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类国有产权“阳光交易”,不断开拓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交易和中小企业投融资业务。到目前为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组织和完成了自治区本级及各盟市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并购业务,累计成交各类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等产权交易业务254宗,成交金额达76亿元,涉及资产总额343亿元。其中包括:内蒙古集通铁路国有股转让,呼伦贝尔扎煤集团国有股转让,大雁煤业集团重组,赤峰平庄煤业集团国有股转让,包头宾馆国有股转让,以及鄂尔多斯阿滚沟煤业集团国有股、鄂尔多斯城市商业银行国有股转让等项目。

  2006年,自治区国资委、金融办、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区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各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会的全部股权,都应当集中到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托管登记手续,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其他类型的公司制企业股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被指定为自治区唯一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机构,这一政策的出台是自治区落实《物权法》和国家证券管理相关规定,实现企业产权股权化、股权资本化和资本证券化的具体举措,也为下一步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和自由流动打下了制度基础,储备了上市资源,建立了操作平台。该中心在自治区国资委、金融办、工商局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不断完善企业的股权托管登记服务,包括股权变更、分红派息、股权回购、股权信托等服务,并已形成全部由专业软件系统操作的工作平台。在此基础上,通过股权质押、股权私募等方式,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投资之路。

  作为发起人之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还出资设立北京金马甲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使我区产权交易进入全国性信息化平台,实现异地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共用。这表明,内蒙古产权市场在各类要素市场中已率先走上互联网之路。

  今年8月3日下午5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通过“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平台”组织的“北方联合电力关停火电机组资产转让项目”开始进入限时竞价期,经过激烈的76轮网络竞价,评估值为3200万元的标的最终以4510万元成交,增值率达40.94%,增值金额达1310万元。这个项目网络竞价的成功实践,创新性地摆脱了传统交易方式受人为干扰和时间、空间约束,实现了多点异地申请、异地网络竞价、理性投资决策和资产价值发现的多赢效果,迈出我区产权交易实质性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使我区产权交易真正进入现代化的互联网时代。

  经过8年的发展,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已具有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定机构、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交易指定机构、地方金融国资转让指定机构和自治区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指定机构4大资质,成为我区唯一的综合性区域要素资本市场,拥有相对健全的交易体系,先进的网络交易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国有资产业务链,并在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投融资方面有新的突破。

  我区地域广袤、资源富集,已实现了三级行政区划的市场全覆盖和机构的统一整合,这对于全区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资源配置空间和英雄用武之地。但年仅有3.55亿元的成交额,与我区的国有产权规模和地位极不相称,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面临重大挑战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专业的审计和评估机构会对其转让的产权进行准确、客观、权威的评估,这样会使整个交易过程更规范合理且阳光化。尤其是进场挂牌会让产权转让更加市场化,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张卫江说。他曾经参与包钢(集团)公司友谊轧钢厂100%国有股权项目进场转让全过程,对于企业产权进场交易有着深刻的认识。

  产权交易包括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进交易所交易程序完善、服务规范,虽然看似比场外交易复杂一些,但对于企业利益、职工权益以及转受双方的利益保护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国家才会指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目前,在我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中,除西藏自治区外,均设有产权交易机构。可喜的是,内蒙古成为除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之外,唯一一个实现了三级行政区划的市场全覆盖和机构统一整合的省区。我区地域广袤,资源富集,对于全区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资源配置空间。

  内蒙古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有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论从户数上、还是在资产总额上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企业户数较2007年减少了80余户,国有资产总量增长了6.6%,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权变动较为活跃。记者从《中国产权市场年鉴》了解到,仅2009年,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36.28亿元,山东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111.4亿元,陕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11.56亿元,甘肃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32.98亿元,辽宁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87.97亿元,吉林省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21.14亿元,而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成交额仅为3.55亿元,远远低于其它省。可见,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不容乐观。

  我区有数以十万计的中小企业,但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仅为95户,由于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不能自由流动,也就限制了基于股权的投资行为,产权市场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功能有待加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是我区唯一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中小企业仅为95户,为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和股权私募累计实现融资11.35亿元,这对于我区数以十万计的中小企业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

  其实,中小企业对股权托管的意识不强现象在江西省也曾有过,但是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根据省工商部门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只登记发起人股东的规定,针对股份公司股权变动频繁、股东层层加盟现象普遍、股权质押融资需求旺盛的实际,用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当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托管问题。此举出台后1年时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项目达到43宗,融资金额达到34.54亿元,同比翻了一番。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全球性难题,然而鉴于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和各省区都不断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收效并不理想。政府应当构建服务于中小企业投融资的制度化操作平台。”天津股权交易所总裁钟冠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总裁马志春认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不能自由流动,也就限制了基于股权的投资行为。因而全国许多地区都在探索构建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据了解,除天津市以外,目前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深圳市、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等地区都成立了股权交易机构,山西省、江西省、湖北省等地区甚至将产权股权市场建设写入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此外,企业股权按照《公司法》和有关的证券管理规定是可以作有价证券自由流动的,而且企业可以用私募或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但必须到政府指定的股权托管登记机构进行质押登记和变更登记。由于很多地方股权流动场所缺失,因此企业股权的托管登记以及质押融资很难大规模开展,股东权益难以有效保障,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也就难以开拓。内蒙古自然也不例外。

  推进产权市场建设需政府大力支持,国资、财政、工商、土地、房产、税务等多个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这样做,既可避免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流失,实现国有产权的保值和增值,还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

  “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形成对区域要素资本市场的需求。目前,我区产权交易市场所具备的制度操作平台、资源聚集效应和解决信息不对称等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而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资源的支持,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强大的推动力是非常重要的”。马志春说。

  他分析,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国资、财政、工商、土地、房产、税务等多个部门形成联动,国有产权交易事宜都会逐步统一纳入产权市场交易范围,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避免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流失,并实现国有产权的保值和增值。这种产权交易联动机制在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厦门市等多个省市已开始实行。这些地区明确要求,产权交易双方须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产权交易合同等材料,到工商、国资、税务、土地管理、房产、银行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未提供产权交易凭证的,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就会有效遏制场外违规交易。

  他认为,从国内其它省区和我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实践来看,中小企业投融资已经成为产权市场的核心功能之一,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投融资活动面临更多的机会。通过这个平台,金融资源将会有效聚集,金融工具将会充分利用,长期以来企业找钱、钱找企业的难题有望得以真正解决。

  记者看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应该会纳入区域发展的重点规划当中,尽快形成具有内蒙古区域特色的要素资本市场体系。

  目前,尽管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但今年自治区与东北三省达成共建区域产权市场的战略合作协议,必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产权市场的各类系统建设,实现自治区区域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王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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