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两台挖掘机招租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197次

项目名称 两台挖掘机招租 项目编号 09FCZZ20180287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1/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乌海矿业公司厂区院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挖掘机 所在层数 不涉及
租赁面积约(㎡) 不涉及 租赁期限(年) 1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不涉及 承租押金(元) 51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102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乌海矿业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3028146707087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
法定代表人:郭守宏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为一台SY135型挖掘机和一台LG225H型挖掘机,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自行承担标的物承租期间的日常养护费用。
3、承租方承租后需合理使用标的物,如造成标的物损坏、丢失须等需照价赔偿。
4、承租方负责标的物租赁期内的全部责任,发生任何事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转租标的物。

6、承租方承租后仅允许在乌海市使用标的物,不得在其余地点使用,如出现超范围使用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有5年以上矿山采掘资质的法人机构。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物移交,标的物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8/11/9至2018/11/22
报名手续 承租意向登记表(法人).doc
承租意向登记表(自然人).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项目网络竞价须知.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3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
2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11月09日00:00
至2018年11月23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8.5%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经理 18586095913
技术支持  李经理 18586095927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巷3号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