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Vacheron Constantin江诗丹顿手表(罚没物品)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734次

Vacheron Constantin江诗丹顿手表(罚没物品)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受委托公开处置Vacheron Constantin江诗丹顿手表(罚没物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物品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的罚没物品Vacheron Constantin江诗丹顿手表

  保证金:10000.00元

  挂牌价:50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18年5月11日00:00至2018年5月25日10:00

  二、公告时间、展示事项

 1、公告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4日。

    2、看样:处置的罚没物品意向受让方可由中心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现场实物看样。请各意向受让方仔细查看并留意标的相关说明谨慎选择。

    3、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履行报名手续、参与报价,即表示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委托方就实物现状与意向受让方进行交接。

三、付款方式及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2、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上传电子件(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身份证正反面),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报名项目提交审核须在该项目公告期内最后一天16:00之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保证金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委托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剩余的保证金作为补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标的交接的;(4)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保证金处置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其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无息原路退还;  

   (2)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无息原路退还。

四、竞买方式  

本次罚没物品处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物品属罚没资产,请各意向受让方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委托方与中心不对物品进行质量和真假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需仔细观看并阅读实物现状图片及相关说明,物品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及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并在《竞价结果通知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需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提取人本人身份证件)在中心统一组织下至指定地点凭交易凭证、物品图片及《竞价结果通知书》提取物品并办理物品交接手续,委托方以实物现状予以交付,涉及发票事项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
     5、物品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萌;柴萱 联系电话:13474820614;15661510215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西路8号

附件:受让申请书.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