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呼和浩特新城区呼伦北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培训中心教学楼、宿舍楼和食堂整体出租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21次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新城区呼伦北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培训中心教学楼、宿舍楼和食堂整体出租 | 项目编号 | 09FCZZ2019039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2/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05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教学楼、宿舍楼、食堂 | 所在层数 | 1-4、1-3、1-4、1 | |
租赁面积约(㎡) | 11358.32 | 租赁期限(年) | 4.5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递增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2000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中使用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南北通透,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未评估 | |||
评估基准日 | 未评估 | ||||
评估机构 | 未评估 | ||||
租金底价(元) | 1469400/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1500004600270013 注册地:呼和浩特市 法定代表人:李斌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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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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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特别 |
1、本次出租房产正在租赁中,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杨科长 13722048604。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出租的房产分别为:教学楼1-4层,面积3024.10平方米、宿舍楼(男)1-4层,面积3494.68平方米、宿舍楼(女)1-3层,面积3445.6平方米和食堂1层,面积1393.94平方米(一部分不能使用),出租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娱乐和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适用于办公或教学。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发生的各项修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租期为4.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如因不可抗力,如政府征用或上级主管部门收回房产使用权等,无法正常继续租赁的行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承租方须按成交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支付交易服务费。 5、标的租赁时间到2019年8月31日到期,租赁到期日至确定最终承租方期间,原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产。原租户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如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本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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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屋顶和各种管道的缺漏)。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同时向出租房指定账户缴纳2万元押金。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后,3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工作。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支付时间为每个年度的1月份和7月份的前5个工作日内交清,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2万元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承租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全额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12/17至2019/12/3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20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半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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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09:00 至2019年12月31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丽娟 18586095917 | |||
技术支持 | 徐鑫柱 18586095929 | ||||
咨询时间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