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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巴彦淖尔市海通宝玉石有限责任公司2370.910087万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9-07-22 浏览次数:86次

项目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巴彦淖尔市海通宝玉石有限责任公司2370.910087万元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09ZQ20190024
挂牌起始日期 2019/7/22 挂牌截止日期 2019/7/26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巴彦淖尔市海通宝玉石有限责任公司2370.910087万元债权转让项目
债权总额(万元)

2370.910087万元(截至2019年4月20日)

本金(万元)

1999.999819万元

利息(万元)

370.910268万元

费用(万元)
债务人所属行业  采矿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电力宾馆102、103号室
债务人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问海明
债务人经营范围  玉石加工;宝石、海蓝宝石加工;长石、石英、萤石、云母等各种非金属加工。
债权抵押情况  债权保证情况:

由问海明、张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情况:

(1)土地,位于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后国用(2010)第4011507号,土地使用面积14889.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乌后他项(2014)第041号。

(2)房产,位于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三居委二小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字第107020900826号,建筑面积为2871.08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乌拉特后旗字第107041400493号。

(3)房产,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金融街坊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蒙房权证字第200004977号,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蒙房他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06041401608号。

(4)土地,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金融街坊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中国用(2009)字第3246号,土地使用面积458.30+129.97+271.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商服。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乌中他项(2014)第288号。

(5)房产,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金融街坊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200408855号,建筑面积为927.49平方米,商业用房。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蒙房他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06041401610号。

(6)房产,位于乌拉特中旗金融街坊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乌拉特中旗字第106031000588号,建筑面积为811.8平方米,房产性质:商业用房。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蒙房他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06041401609号。

(7)房产,位于临河区北环办胜利北路税苑小区A7栋2-20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巴房字第02045305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32.32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临河区字第102041408950号。

(8)房产,位于临河区团结办健康小区C4栋46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巴房字第0419545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69.26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临河区字第102041408949号。

(9)房产,位于临河区新华办解放街林研所住宅楼,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巴房字第04070742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71.335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临河区字第102041408903号。

(10)房产,位于临河区北环办胜利路西鸥洲假日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蒙房权证临河区字第102021200920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现状用途住宅,总建筑面积148.8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临河区字第102041408951号。

(11)房产,位于临河区新华办四中西今典花园车库,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巴房F字第04065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21.76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巴彦淖尔市房他证临河区字第102041408952号。

(12)土地,位于乌拉特后旗潮格镇三居委旧旗粮站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后国用(1996)第0065号,宗地总面积为14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宗地现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乌后他项(2012)第89号房产,地上建筑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后房字第2804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502.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具体用途:砖木油库137.66平方米,砖木库房72平方米,土木凉房30.32平方米,土木住宅125.68平方米,土木库房1137.31平方米。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房乌后他字第2804号。根据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至乌拉特后旗房地产管理局赛镇房管所查询,该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未登记到系统中,暂时无法查询,经律师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房乌后他字第2804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抵押登记状态正常;

(13)位于乌拉特后旗青山镇的那仁宝力格苏木巴仁花玉髓矿的采矿权,采矿权人:乌拉特后旗那仁宝力格苏木巴仁花玉髓矿,采矿证号:C1508002009097220035717矿山名称:乌拉特后旗巴仁花玉髓矿,矿区面积:0.3931平方公里。抵押的采矿权,通过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访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证号C1508002009097220035717的采矿许可证登记正常,抵押权不存在变化。

诉讼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接收该笔债权后,进行了充分的维护和营销。在此基础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预缴纳该笔债权的案件受理费,启动诉讼程序。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抵押担保及诉讼情况。

债权现状

该债权目前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102701466997W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农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文才
经济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13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要事项

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融机构债权的准许条件。

受让方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本次公告截止日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根据自身相关规定自行履行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若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最终受让方须在其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5、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9、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并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10、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1、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资料清单.doc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300000
保证金收取方式

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账号:1601190000000514

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658120016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1、保证金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  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照协议或公告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受让方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

(8)受让方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的要求完成标的的交付交接的。

2、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缴纳至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竞价未成交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次日起5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自行公示7个工作日,若无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产生,则确定其为最终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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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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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联系人 武鹏宇
联系电话 0471-3473027      185860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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