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03头牛(活体)转让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4次

项目名称

103头牛(活体)转让

项目编号

09QT20200001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0/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103头牛(活体)转让

存放地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乌宁巴图嘎查

标的现状

以实际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136000.00

评估基准日

2019/11/11

评估机构

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转让底价(元)

9088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正镶白旗公安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2529011686730N
注册地: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朝格温都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石凯龙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正镶白旗政法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物103头牛。 
2、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张国强,电话:18847961108 标的物所在地:标的物存放在两个地方,分别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乌宁巴图嘎查。
3、本次转让的牛匹,转让方不保证所出售的牛匹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该批牛匹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向受让方出具发票,转让方针对转让标的只提供收款证明。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此次转让的标的系活畜,存在自然更替情况,实际数量以交付当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中心根据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收取转受让方服务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因数量变动做调整。
8、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根据最终确定的实际价款,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多退少补。

4、最终成交价格=交接数量*单个均价(单个均价=成交总价/预估数量),不论大小,按牛实际数量计算。 

5、本次处置标的数量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标的

描述

数量

单位

评估价格(元)

备注

1

种公牛

西门

塔尔

1

22000.00

 

2

母牛

成年

67

804000.00

 

3

母牛

牛犊

33

297000.00

 

4

公牛

牛犊

1

10000.00

 

5

公牛

新出生

牛犊

1

3000.00

 

6

合计

103

1136000.00

 

注:以上数量为现有数量,交割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6、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在标的交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及时交接清理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次交易,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1/172020/2/4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180000元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运输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1月17日09:00
至2020年2月5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家业 15332917924

技术支持

 艾伦    1868602484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