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发电机、锅炉等锡盟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内电农【2014】123号)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40次

项目名称 发电机、锅炉等锡盟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内电农【2014】123号) 项目编号 09WZ20190345
挂牌起始日期 2019/9/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9/9/2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原东乌发电厂
标的现状 已拆除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35745
评估基准日 2018/12/1
评估机构 呼和浩特市安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335745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26566059
注册地: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尹卿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未经预约直接要求勘验的恕不接待(法定节假日除外)。内蒙古电力物资供应分公司监督电话:高经理 0471-6224184。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和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6. 报名截至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本次处置标的存放分散,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9、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中含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现状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办理提货单手续(或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办理提货单手续),受让方在办理提货单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如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未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同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开始交接时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转让方为确保本批次废旧物资提货交割安全顺利进行,最终受让方须在签订的《受让履约承诺书》中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派专人现场进行监督,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措施及监护措施到位,保证在废旧物资交割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件。(2)保证在废旧物资交割提货过程中,远离带电设备或线路,并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我方人员在废旧物资提货现场装车时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我方全部承担。(3)我方人员在提货过程中未按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转让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作业。(4)进场人员及车辆严格执行超高压供电局门卫的管理制度,出入办理登记手续。(5)我方必须先签署提货交接手续及《资产交接完毕证明》后方可提货装车。(6)我方提货人员进入提货现场,遵守以下规定: a、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服装,佩戴安全帽,不随意走动、吸烟。如我方人员在转让方所辖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规定相应赔偿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作业过程中保证及时清除洒落在货场的货物,不损坏站内设备、设施。 b、我方所雇佣的司机在搬运过程中发生违章、安全事故均由我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损失。若有损坏超高压供电局资产的行为,转让方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设备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我方承担),我方将按评估价值进行赔偿。严格执行进站三措要求,办理相关进站手续,不在提货现场存放易燃物品(汽油、酒精等),未经转让方人员同意不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和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 c、不在提货现场赌博、随地大小便。按照国家规定在站内驾车,未经转让方人员同意绝不进入运行设备区。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不使用金属梯子。 d、未经超高压供电局人员同意不擅自使用站内工器具及物品。不在通道口及阻塞线上随意摆放物料,不在高处作业处下方行走或站立,高处作业不将工具及材料随意上下抛掷,不在变电站内乱丢乱扔物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9/19  至  2019/9/25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10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受让方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9年09月19日00:00
至2019年09月26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内电农【2014】123号挂网拍卖明细.xls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勘验联系人:  刘涛 13694789909    咨询电话:王经理 18586095913
技术支持  报名电话:李经理 18586095927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