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蒙BP3331)别克牌SGM7281ATA小型轿车3.0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18-06-12 浏览次数:1099次

项目名称 (蒙BP3331)别克牌SGM7281ATA小型轿车3.0 项目编号 09CL20180594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6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6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BP3331 注册日期 2009年05月18日 年审期限 2019年05月01日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排量 燃油种类 变速箱 自动
里程表公里数 无显示 车辆类型 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交强险 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5000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包头市惠友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3826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02040115418494
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尚震宇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车辆勘验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市检察院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电话提前预约。 车辆勘验联系人:刘晓萌13474820614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前须上传《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身份证正反面,并在该项目公告期内最后一天16:00之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最终受让方办理提车手续时务必携带以上报名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3%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过户。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6、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7、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8、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3日 至 2018年6月27日16:0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0000元

保证金: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过户证明的。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过户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6月13日00:00至

2018年6月28日0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3%
附件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

转让车辆基本信息及网络竞价时间.xls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刘晓萌13474820614
技术支持  柴萱15661510215
咨询时间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市府西路8号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