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三台基东侧(加压泵站办公室)底商招租交易公告
上传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0次
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三台基东侧(加压泵站办公室)底商招租 | 项目编号 | 09FCZZ2020000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3/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3/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三台基东侧(加压泵站办公室)底商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底商 | 所在层数 | 1 | |
租赁面积约(㎡) | 90 | 租赁期限(年) | 1 | ||
租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3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602MA0Q3TEM5K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白云祥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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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韩绪;联系电话:13009573464。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出租房产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5、标的物为租赁状态,租赁期到2019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签订租赁合同,原承租人仍实际租赁。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人,租期开始日期接续上一租期; 6、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本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付清。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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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实物交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3、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4、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6、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工商、税务、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3/16至2020/3/27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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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9000元 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f、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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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03月16日10:00 至2020年03月31日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本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8.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白雪丽 15904770823 王经理 18586095913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18586095927 | ||||
咨询时间 | 标的物挂牌期间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