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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26/10/28 16:27:59 浏览次数:53次 [关闭窗口]

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G20260101-307;

3、招标范围: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

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5、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6、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元)

备注

HG20260101-307

HG20260101-307

2027年度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委管理采购项目

4920000元


7、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资金来源:已落实;

注:(1)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系统中服务期(交货时间)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技术规范书中出现的商务资质要求均无效,以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需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的发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按给定示例要求提供截图);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按给定示例要求提供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给定示例要求提供截图);

8、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投标人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配套发票及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询截图(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应体现评审要素,例如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签章等主要内容)。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系统支持: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8:30-18:00)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现代供应链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管理-供应商用户手册: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0913737361_2018072800069691

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707764)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23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11月23日上午9:31~10:31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

如果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费用:

8.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8.1.1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1.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1.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开票咨询:0471-3477645

8.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0%,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sitenmyg/index)、《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2室

联 系 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马斌、宋涛、乔飞、徐阳

电    话:0471-5619823、19524719037、18047182371、15184783353、13087111520

电子邮件:bhzbnmg1@163.com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