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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内蒙古西部新能源220千伏接网工程站内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26/2/2 17:30:46 浏览次数:854次 [关闭窗口]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内蒙古西部新能源220千伏接网工程站内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GC-2026050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内蒙古西部新能源220千伏接网工程站内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内蒙古西部新能源220千伏接网工程站内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内蒙古西部新能源220千伏接网工程站内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详见建设规模、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18.60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最新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执行】。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⑧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 业绩要求:

3.3.安全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4 工期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① 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8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月02日起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02269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2月02日~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02月26日上午10:00

注:①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邮箱:binghuib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

十、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部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办公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

联系人(如需): 薛晓慧

投诉受理电话: 0472-3657652

投诉受理邮箱: binghuibt@163.com

十一、其他要求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02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