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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

  • 信息来源
  • 上传时间:201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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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财政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18年12月起就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的新版补贴方案闪亮登场,终结了此前所有的流言蜚语和诸多揣测。

财建〔2019〕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推广应用工作,现将进一步完善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具体见附件。

二、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

根据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三、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四、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

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五、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性和一致性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本通知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建立惩罚机制、破除地方保护、监管管理等其它相关规定继续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2016-2020年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以及《关于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6日

附件内容: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补贴标准。

image.png

(二)新能源技术要求。

1. 纯电动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工况法续驶不低于2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工况法续驶不低于50 km。

3. 纯电动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车型按0.8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0.9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纯电动整车能耗比《关于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规定门槛提高10%(含)-20%的车型按0.8倍补贴,提高20%(含)-35%的车型按1倍补贴,提高3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低于80km的插电式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比值介于55%(含)-60%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55%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2019年门槛要求。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image.png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续驶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计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能量消耗率按《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试验方法》(GB/T 18386-2017)测试(新能源货车也按此计算)。

2.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

3. 插电式客车(含增程式)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对于燃用气体燃料的插电式客车,以油电客车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插电式客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4. 取消新能源客车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m/m)不高于20%的门槛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image.png

(二)新能源货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

2. 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30Wh/km·kg。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3. 插电式货车(含增程式)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4. 纯电动货车续驶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不低于50公里。